在饱受了强烈的 peer pressure 之后,我终于决定开自己的 blog 。以下为今天的主题:
First Entry: 鱼
从小就很喜欢鱼,不是吃它们,而是抚摸它们。用食指轻轻摸着那些光滑的鳞,或是坚硬的盔甲,或是细嫩的肌肤,总有一种好奇加恶毒的冲动由心而发。
以前养鱼的时候,我总是不满足自己鱼缸里的宠物,而常常羡慕那些拥有不死之鱼的鱼主人。每次看到那种 Super Fish 我就会有一点点兴奋。尤其是小时候看多了 Dr. Seuss 的 The Cat in the Hat;就算是天塌下来他那只鱼也能安然无恙(当然我后来觉得不应当排除鱼被吓呆的可能性)。还有 Amélie 的 somewhat suicidal fish;我很惊讶它多次从千丈的鱼缸边跳到地上,居然还只是自杀未遂。
在所有跟我“交往”过的鱼中,最令我瞧不起的是 Petcetera 脆弱的金鱼。每次去 Richmond 总会路过这家所谓的宠物店。母亲曾经从那里买过两条迷你金鱼,以为单养不活,便专门挑了一红一白的绝配。按照店员的嘱咐,我还专门给金鱼缸里的水常调 pH 值(不过我觉得这俩可能没见过 strong acid 跟 strong base,是不会了解 H3O+ 和 OH- 能对它们造成什么样的威胁)。可惜它们对于我努力地做 neutralization 毫不领情,白的那条两天后就在水面上炫耀起了它那脂肪堆积的鱼肚白。红的那条安静地坐在缸底,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。后来我摸了它一下,才发现它是和白金鱼一起死的,只不过它选择平静地去了,平静地去到它那 pH 永远等于7的天堂。
本以为两条鱼能快活地白头偕老,却没想到 Petcetera 的产品生命力如此薄弱。我突然想起母亲买时忘记问店员这两条鱼的性别,我怀疑它们可能不是一雌一雄。之后通过长时间的推理,我在笔记本上写道:Time of death :12:54 PM;死因:鱼类不主张同性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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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.S. 其实自从看过 Finding Nemo 之后就很想对鱼们道出我的衷心。可惜我有一点懒惰,只能等到大家都在 blog 上有所壮举后我才会被潮流逼得在这里写上几行。
最后告诉各位路人一个 random fact :我小时养的第一只金鱼是贪吃后撑死的。
18 comments:
你还真能写啊...
FINDING NEMO没有想象中的好看~~
以前上初中毕业时,要做实验就是解剖鱼,当时觉得好恶心。我直到现在都不敢摸鱼,滑溜溜的。
鱼? 哈哈 我还真不知道 你那么喜欢鱼。
那我想我因该告诉你啦。。夜市有捞鱼的 游戏哦。。 今年
你有看過娛樂金魚眼嗎?
超可愛的
小時候很喜歡看
裡面那隻宮千穗的魚會飛,還會講話~
好久好久以前就没养过小动物了。
现在总听同路的同学说什么养蛇养死了要自己做成标本,很恐怖的样子。
还听说有人养蟑螂和蚂蚁呢。居然晚上睡觉都不怕它们爬到床上。
行了,别说了,越说越恶心的
我们放假了,你们呢?
养稍大一点的东西老妈就不干了,……无奈……养蚊子好了……优点多多~方便又实惠……
还说,昨天晚上被蚊子咬死了,根本没睡好
忘了说了~我溜蚊子的时间是在夜里~………………
wa.. 连 Delia 也来讨论奇异宠物了,看来我这里还是很有发展势头的……
记得姓廖的以前说宠物美容师这个职业不错,不知现在行情怎样了。
呵呵,你……也是鱼么?还是Fish Killer呀?:)
看不出你文笔挺好的!
很有意思~
你第一次养的金鱼是撑不死,饿不死,捏不死,可以用自来水下猛冲,也可以臭到一个月不换水。
直到搬到新家一周以后,撒手西天了!
之后,买过若干次鱼,还买了许多
冲氧气与调温设备,药品。每次换水要晒,调PH,去氯气。但是,都养不活,从此,这家再也没有年年有余了!
原因:旧楼是深井自给自来水,新楼是城市公共自来水。
结论:城市化的悲剧!
对策:回归自然!
感悟:人可以从一个社会跑到另一个社会,鱼却不能从一个池子跑到另一个池子。庆幸我不是鱼,感谢老天赋予我----人的生命!
练好你的腿,练出你的翅膀,天地任你游!------ 人鱼
哈哈---海陆空----全天候!
那就不是人了!
健忘,记性不好。
yeah... strange post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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